2020年年初的时候,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然发生,全国范围内的旅游活动被紧急中止,该行业在瞬间就陷入到了全面停止运转的状态。数量众多的订单退款快速地消耗了企业的现金流动资金,旅行社面临着关乎生死存亡的相当严峻的考验。怎样去应对如此这般的危机,变成了所有旅游企业必须直接面对的困难问题。
合同链条与不可抗力认定
旅游服务关联着多重合同关系。其中包括:从签约社算起,再到产品社。之后还有航空公司,以及境外地接社。这些环节紧密相连,一环扣一环。疫情管控措施,同世卫组织发出的PHEIC声明。它们是不是会形成整条合同链的不可抗力呢?这已经变成了争议的核心要点了。
若只是部分环节被予以认定,那么损失将会层层进行传导且不断扩大,这直接对游客所能获取的退款数额起到决定作用,同时也决定了产品社能够挽回的损失数量范畴,而该认定标准繁琐复杂,远远超出了单一旅行社的能力界限范围。
建立行业统一的处理标准
去解决争议,得要有一套被行业所公认的标准。对于制定这套标准,文旅部门要参与,行业协会要参与,法院要参与,在线旅游平台要参与,旅行社也要参与,以此来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投诉以及诉讼。
进行统一标准时需明确有关损失认定的依据,还要明确损失认定的流程。比如说,可以规定把航空公司、酒店等这类“最终供应商”所出具了的书面证明当作标准,以此来避免中间环节出现扯皮的情况,以及避免中间环节出现推诿的情况。
损失认定的证据与实操
于实际的操作情形之中,损失认定所应最先采用的是最终供应商所给予的证据,像是机票取消的证明,还有酒店预付款损失得以被确认的信函之类,以及地接社所列出的损失一览表等等情况。这些均属判定损失真实性处于其中具备关键角色的要素。
但是鉴于跨境服务具备特殊性,所以不应该过度去苛求证据形式。旅行社和供应商之间所进行的预订常常仅仅只有简单的确认,为此行业应当认可在特殊时期的情形之下,邮件以及聊天记录这类不属于正式凭证的相关东西具备辅助证明效力。
疫情防控期的用工安排
人社部门在疫情期间,不止出台多项政策,还指导并且让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旅行社应当优先去跟员工开展协商,把带薪年假、企业福利假等进行安排,以此共渡难关。
要是停工的时长超过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那么就得去区分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要是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支付的数额就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就按照各地所规定的情况来发放生活费。
企业现金流维持与政策扶持
长期以来,旅游行业始终存在着账期方面的问题,资金方面的压力集中于批发商这一环节。在疫情那段时期,产品组团社应当加速朝着签约社去催收欠款,竭尽全部力量来回笼资金,以此补充现金流。
与此同时,企业应当得以充分地去利用政府所给予的扶持政策,比如说,能够去申请达到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暂退,还能够去申请税收的延期缴纳,或者是力求争取银行不以收贷为目的、进行续贷的支持,以此来缓解短期的压力。
市场复苏准备与未来展望
对照2003年非典的经验,旅游市场在疫情过后终究会复苏,企业当下应当以月作为单位,动态评估后续团队取消政策,尤其是机票退改签的相关事宜,去做出中长期规划。
即便在短期内遭受了创伤,然而国民对于旅游的需求在长期来看却是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的。旅游企业需要借助这段处于空白状态的时期,对产品进行优化,对员工展开培训,对服务予以提升,以此为市场出现反弹积攒力量,去迎接疫情结束之后行业所迎来的春天。
突如其来这场危机来临之际,您觉得旅游行业最该从哪些方面去构建长效的应急机制,从而防止在未来再度陷入这般被动的状况?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您的想法,要是觉着本文存在参考价值的话,那就请点赞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