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危机如疫情这般的情形面前,每一条未经证实的信息,都有可能如同病毒那样进行扩散,进而扰乱社会秩序,还会消耗宝贵的公共资源。近期,福建等地接连出现了多起编造、传播疫情谣言的案例,涉事者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再次警示我们,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谣言案例触目惊心
今年1月25日,安溪有一网民,在网络之上发布消息来着,宣称当地存在从武汉返回人员死亡情况,且致使“官桥沦陷”。这条骇人的谣言内容,很快就被当地公安机关给查获到了,发布者白某某被抓获。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福鼎市有两名男子,在微信群当中假冒官方名义,发布所谓的“防控指挥部令”,进而制造出了不必要的恐慌。
这些行为可不是简简单单的恶作剧,在疫情处于紧张状态的时刻,这样的虚假信息会很快引发公众的焦虑情绪,进而干扰正常的防控工作安排,公安机关做出的快速反应,有效地遏制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维护了社会稳定。
造谣动机五花八门
解析那些造谣者的动因,存在部分仅仅是为了以奇异言行引人注意。就像在1月27日的时候,名为郑某敏的莆田女子,为了能够在家族微信群里获取关注,就把别人发送过来的“飞机洒消毒水”这种谣言随意地进行转发,进而导致了不好的效应产生。最终,她在警方的教导之下写下保证书,对自身错误进行了结承认。
还有一些情况,会显得更为复杂,这或许是源自于针对疫情的过度恐惧以及无端猜测。三明将乐县有一名网民,在群里宣称“白莲镇已出现两例病例”,即便其最初的意图,有可能是为了提醒亲友提高警惕,然而这种并未经过核实的“提醒”,自身却成了全新的谣言源头,同样需要担当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即时显现
造谣的传播是要付出实际存在的代价的,福鼎市当中的陈某某呀,还有徐某某哩,他们由于发布了那虚假的指挥部令,所以被依据法律给予了行政拘留八日这样的处罚,这清晰地表明了公安机关对于疫情期间扰乱公共秩序这种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哟。
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是法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些案例的查处是对于所有人有着一次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任何企图利用公众焦虑从而博取眼球或者达到其他目的的行为,都 将受到严肃追究。
公众参与共治谣言
与谣言作对抗,这可不单单只是政府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更关键的是,还特别需要每一位公民积极投入进来参与。在福建省,设立起来了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对于公众而言,一旦察觉到有可疑的信息出现,就要立刻经由正规的渠道去向相关方面投诉举报。像这样一种需要众人共同防范治理的模式,能够极大程度地去压缩谣言得以生存的空间。
身为普通网民,最直接的贡献便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当面对各类耸人听闻的消息之际,应当先要保持冷静 ,查看信息是不是源自卫健委等权威官方渠道。一个简单的核实举动 ,便能够切断谣言的传播链。
失职干部同样被问责
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与打击谣言一样关键,近期,多地严肃处理了一批履职不力的干部,比如,三地中,湖北阳新县白沙镇土库村,因未按要求登记上报武汉返乡人员,致使信息漏报,三名村干部被处理。
有一位浙江温岭的村支书,故意把自家人从武汉返乡的事实隐瞒住,结果被直接给免职了。这些案例十分清晰地传递出了,一个信号哦:在抗击疫情搞防治的战场上,不管是故意去造谣,还是对待工作玩忽职守,只要是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那就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问责的。
构建责任共同体
对疫情展开抗击,属于一场全民参与的战争,基层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被要求去发挥战斗堡垒以及先锋模范的作用,从而织密防控网络,与此同时,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社会责任感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份责任体现在配合排查、如实报告方面,更体现在对于信息所持的审慎态度之上。
社会稳定运行,需法律与责任共同给予支撑。每个个体守住法律底线,同时肩负信息过滤责任的时候,就能汇聚战胜疫情极强大的力量。以前您碰到过何种难以辨别的疫情相关信息,又是怎样判断其真假的呢?欢迎分享您的经验,一同助力清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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